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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是股东(转让方)与他人(受让方)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发生的股权转移。由于股权转让必须是转让方、受让方的意思一致才能发生,故股权转让应为契约行为,须以协议的形式加以表现。
持份转让与股份转让
持份转让,是指持有份额的转让,在中国是指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份额的转让。股份转让,根据股份载体的不同,又可分为一般股份转让和股票转让。一般股份转让是指以非股票的形式的股份转让,实际包括已缴纳资本然而并未出具股票的股份转让,也包括那些虽然认购但仍未缴付股款因而还不能出具股票的股份转让。股票转让,是指以股票为载体的股份转让。股票转让还可进一步细分为记名股票转让与非记名股票的转让、有纸化股票的转让和无纸化股票的转让等。
书面股权转让与非书面股权转让
股权转让多是以书面形式来进行。有的国家的法规还明文规定,股权转让必须以书面形式、甚至以特别的书面形式(公证)来进行。但以非书面的股权转让亦经常发生,尤其以股票为表现形式的股权转让,通过非书面的形式更能有效快速地进行。
即时股权转让与预约股权转让
即时股权转让,是指随股权转让协议生效或者受让款的支付即进行的股权转让。而那些附有特定期限或特定条件的股权转让,为预约股权转让。中国《公**》百四十二条规定,发起人持有的该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该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过其所持有该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该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该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该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为规避此项法律规定,发起人与他人签署于附期间的公司设立1年之后的股权转让协议,以及董事、监事、经理与他人签署附期限的股权转让协议,即属于预期股权转让。
公司参与的股权转让与公司非参与的股权转让
公司参与股权转让,表明股权转让事宜已获得公司的认可,因而可以视为股东资格的名义更换但已实质获得了公司的认同,这是公司参与股权转让为积极的意义。但同时还提醒大家,中国诸多公司参与的股权转让现象中,未经股权转让各方邀请或者未经股权享有人授权公司代理的情形时有发生。
有偿股权转让与无偿股权转让
有偿股权转让无疑应属于股权转让的主流形态。但无偿的股权转让同样是股东行使股权处分的一种方式。股东完全可以通过赠与的方式转让其股权。股东的继承人也可以通过继承的方式取得股东的股权。在实践中,要注意的是,如果股东单方以赠与的方式转让其股权的,受赠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思作出接受或放弃的意思表示,受赠人接受股权赠与,股权发生转让;受赠人放弃股权赠与,股权未发生转让。
股权变更流程介绍:
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
工商局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工商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工商行政在5个工作日后(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需核实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窗口换发《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公司变更法人,对新法人有年龄限制吗?
有限制。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担任法定代表人(你口语上的法人)。
小于8岁的孩子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大于8岁的未成年人(未满18周岁)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也就是按照法律规定,一般年龄至少满18周岁,才可以的。
另外提示下,精神病患者也是无民事行为能力,哪怕他30岁了啊。除了年龄,还有人的精神状态也有法律规定。
有兴趣的朋友,可以浏览下面8点,这8点都是不得担任法人的。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三)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机关通缉的;
(四)因犯有贪污贿赂罪、侵犯财产罪或者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因犯有其他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三年的;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
(五)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经理,并对该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六)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七)个人负债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
(八)有法律和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的。
能否通过股权转让实现土地使用权转让?
工业用地、商业开发用地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转让是企业之间时常发生的行为,有直接使用转让的土地,也有的经过转让同时把工业用地规划用途变更为商业用地,土地变的利益更大化。土地使用权转让俗称土地买卖,必然涉及两个重要方面,一是转让条件,即符合哪些特征的土地使用权方能转让;二是土地使用权转让时所发生的税费。由于这两个条件限制,让很多人选择通过股权转让实现土地交易。
一、股权转让实现土地使用权转让产生背景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土地使用权人把土地卖给他人,会发生营业税、土地增值税、所得税、印花税、契税等,尤其是土地增值税采取递进式发生税率很高,一般人难以承受。并且,土地使用权转让需要经过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变更登记后才能产生物权效力,真正从法律层面取得土地使用权。
所谓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转让时,从税收上看,现阶段主要涉及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等。
两者比较,土地使用权转让是土地实体交易行为,标的是土地,而股权转让是资本转让,是公司经营、管理、收益等一揽子,包含公司动产、不动产、知识产权、债权债务等,股权则是复合,有些公司可能包含土地使用权。
有学者认为,股权转让是虚拟资本的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是实体资产转让,对此笔者持不同意见,股权转让当中就包含动产、不动产所有与股本有关一切转让,用一句通俗的话,吃肉加啃骨头。
为何出现以股权转让实现土地使用权转让呢?
1、税收原因。在实际交易中,土地使用权转让税费明显高于股权转让,且税务筹划难度大。为了逃税,人们就经常采取股权转让模式,把公司股份转让出去,公司名下的土地使用权随之易主。
2、土地使用权转让条件要求高。《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三十九条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因此,对于土地使用权转让而言,有三项限制条件:已支付全部土地出让金;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开发已完成一定的工作量。
3、手续不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按照土地管理制度,需要经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如果是划拨土地更加复杂。股权转让是按照公**、工商登记法律程序进行。再直白点,一种具有行政管理色彩土地交易,一种是民商事市场股权自由交易(国有资产股权、股份有限公司除外,不在本文讨论范围)。
二、如何做好股权转让实现土地使用权转让
1、注意股东表决程序。股权转让涉及公**和公司章程,公司股权转让、股东个人股权转让均应该告知股东,且应该召开股东会议进行法律表决。如我国《公**》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2、优先购买权。公**规定了公司股东转让股权,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故必须作明确表示,技术处理后,才能合法受让股权。否则,侵犯优先购买权的转让行为无效。
3、债权债务处理。接受公司股权,意味着公司所有的人财物、债权债务必须接受,而不是股权转让只接受土地使用权,不是取决于土地使用权价值,而是公司资产和盈利能力,有案例表明,某人接受煤矿股权后,本想大开发赚一把,谁知,债主每天爆满,所以,接受股权就全面了解企业资产状况。
4、掌握土地用途、使用年限、土地规划条件等。我国实行土地用途、规划管理制度,股权转让前,必须了解该土地用途是否与自己需求吻合,土地使用权剩余年限多少,地块容积率、建筑面积、建筑高度等,涉及土地、规划等**部门审批,如果改变规划条件,必须经**同意、有关部门批准,按照法定程序改变规划,不是随心所欲的事。
6、不触碰刑法红线。借股权转让实现土地使用权转让,有时会涉及违法犯罪问题,如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偷逃税等。
股权转让的税费处理:
股权转让过程中,转让方需要交纳各种税费。
当转让方是个人
如果转让方是个人,要交纳个人所得税,按照20%缴纳。
当转让方是公司
如果转让方是公司,则需要涉及的税费较多,详见参考资料《公司股权转让的税费处理》。具体如下:
(一)内资企业转让股权涉及的税种
公司将股权转让给某公司,该股权转让所得,将涉及到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契税、印花税等相关问题:
1、企业所得税
(1)企业在一般的股权(包括转让股票或股份)买卖中,应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8号,废止)有关规定执行。股权转让人应分享的被投资方累计未分配利润或累计盈余公积金应确认为股权转让所得,不得确认为股息性质的所得。
(2)企业进行清算或转让全资子公司以及持股95%以上的企业时,应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改组改制中若干所得税业务问题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8)97号,废止)的有关规定执行。投资方应分享的被投资方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应确认为投资方股息性质的所得。为避免对税后利润重复征税,影响企业改组活动,在计算投资方的股权转让所得时,允许从转让收入中减除上述股息性质的所得。
(3)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需要明确的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45号)*三条规定,企业已提取减值、跌价或坏帐准备的资产,如果有关准备在申报纳税时已调增应纳税所得,转让处置有关资产而冲销的相关准备应允许作相反的纳税调整。因此,企业清算或转让子公司(或独立核算的分公司)的全部股权时,被清算或被转让企业应按过去已冲销并调增应纳税所得的坏帐准备等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数额,相应调减应纳税所得,增加未分配利润,转让人(或投资方)按享有的权益份额确认为股息性质的所得。
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和损失的所得税处理
(4)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或损失是指企业因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股权投资的收入减除股权投资成本后的余额。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5)企业因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股权投资而发生的股权投资损失,可以在税前扣除,但每一纳税年度扣除的股权投资损失,不得**过当年实现的股权投资收益和投资转让所得,**过部分可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2、营业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191号)规定:
(一)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二)自2003年1月1日起,对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
3、契税
根据规定,在股权转让中,单位、个人承受企业股权,企业的土地、房屋权属不发生转移,不征契税;在增资扩股中,对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入股或作为出资投入企业的,征收契税。”
4、印花税股权转让的征税问题
股权转让存在两种情况:一是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或托管的企业发生的股权转让,对转让行为应按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3‰的税率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二是不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或托管的企业发生的股权转让,对此转让应按1991年9月18日《国家税务总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号)文件*十条规定执行,由立据双方依据协议价格(即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五的税率计征印花税。
(二)内资企业股权转让的所得税处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18号,废止)的规定:
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或损失是指企业因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股权投资的收入减除股权投资成本后的余额。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被投资企业对投资方的分配支付额,如果**过被投资企业的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金而低于投资方的投资成本的,视为投资回收,应冲减投资成本;**过投资成本的部分,视为投资方企业的股权转让所得,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股权转让需要交哪些税?
股权转让中不可回避的问题之一就是“要交哪些税”,但是对于大多数人而言,股权转让并不是常有的事儿,次股权转让总会有关于纳税的各种疑问。
一、所得税
1、如果为个人股权转让,则转让方需以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税率为20%。
合理费用是指股权转让时按照规定支付的有关税费。纳税义务人为转让方,受让方为扣缴义务人。
个人转让股权的原值依照以下方法确认:(一)以现金出资方式取得的股权,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与取得股权直接相关的合理税费之和确认股权原值;(二)以非货币性资产出资方式取得的股权,按照税务机关认可或核定的投资入股时非货币性资产价格与取得股权直接相关的合理税费之和确认股权原值;(三)通过无偿让渡方式取得股权,继承或将股权转让给其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身份关系证明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对转让人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按取得股权发生的合理税费与原持有人的股权原值之和确认股权原值;(四)被投资企业以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个人股东已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以转增额和相关税费之和确认其新转增股本的股权原值;(五)除以上情形外,由主管税务机关按照避免重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原则合理确认股权原值。
根据《关于修改《*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共和国令*四十八号)*三条*五款规定: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2、如果为企业股权转让,按股权转让收入减去股权计税成本后的余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企业为纳税义务人。根据《*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17年修订)*四条规定,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
根据《*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十六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六条*(三)项所称转让财产收入,是指企业转让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债权等财产取得的收入。
二、印花税
按照股权转让协议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五贴花征税。纳税义务人为立据人。
根据《*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二条规定:“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一)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二)产权转移书据;(三)营业帐簿;(四)、许可证照;(五)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十条规定,“产权转移书据”税目中“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如何规定?“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是:经**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所立的书据,以及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
三、增值税
股权转让*缴纳增值税。原营业税:《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91号)规定,对股权转让不征营业税。无论是个人还是单位实施的股权转让行为,均不属于原营业税的征税范围。《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延续了原有营业税规定,也未将股权转让行为纳入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对单位或个人的股票转让行为,针对个人的股票转让行为,实行免征;对于单位的股票转让行为,按照规定正常缴税。适用6%的税率,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的税率。
二、公司股权变更需要的资料?
1、股权转让协议(现在深圳已经取消股权转让公证手续了);
2、公司原股东的股东会决议(说明同意股权转让,原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3、公司新股东的股东会决议(通过章程修正案、涉及公司监事变更的也要在此说明);
4、章程修正案;
5、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公章;
6、工商局领取的表格一套(也可网上下载)
5、针对股权转让手续,去窗资料时需要验新老股东的身份证原件。
三、股权转让是否需要股东到场?
之前,深圳公司做股转需要办理公证或者见证,才能去工商局做股权转让。
目前,公证和见证的手续已经取消了,所以直接去工商局做股转。做股转的时候,需要提供所有涉及股权变更的新、旧股东的身份证原件,股东*到场。
股权转让协议范本:
_______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
转让方:_______(甲方)
住所:
受让方:_______(乙方)
住所:
本合同由甲方与乙方就_______有限公司 的股权转让事宜,于_______年___月___日在_______市订立。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条股权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将持有_______有限公司_______%的股权共_______万元出资额,以_______万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此价格及金额购买上述股权。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订立十五日内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甲方所转让的股权。
*二条 保证
1、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是甲方在_______有限公司的真实出资,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转让其股权后,其在_______有限公司原享有的和应承担的义务,随股权转让而转由乙方享有与承担。
3、乙方承认_______有限公司章程,保证按章程规定履行义务和责任。
*三条 盈亏分担
本公司经工商行政管理同意并办理股东变更登记后,乙方、即成为_______有限公司的股东,按出资比例及章程规定分享公司利润与分担亏损。
*四条 费用负担
本次股权转让有关费用,由(双方)承担。
*五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合同,但双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或二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守约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六条 争议的解决
1、与本合同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如果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
*七条 合同生效的条件和日期
本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生效。
*八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报工商行政管理一份,北京 有限公司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 :_______ 乙方(签名) :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