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经营范围变更登记。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自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企业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被吊销、撤销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其他批准文件有效期届满的,应当自吊销、撤销许可证、其他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其他批准文件有效期届满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或者依照《*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六章的规定办理注销登记。
工商变更,马虎不得!
近寻求公司转让的客户越来越多,有的是想借此增加公司年限,有的则是觉得现在太难,有的嫌申请一般纳税人麻烦…… 干脆找一个符合条件的公司得了!
要说,公司转让不仅让不经营的老板们卸下一身重负,也给想创业的有志之士大展宏图的机会,真是两全其美。
公司转让的流程一般是买卖双方先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然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再变更税务登记,后办理银行对公账户变更。
其中,重要的环节就是“转股”,包括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和办理工商变更股权转让登记。
股权转让
“转股”是一个说起来*,操作起来还挺复杂的过程,以前还要到公证处去做“公证”,现在工商局没有强制要求了。
“转股”不仅包括转让公司这种把全部股权都转走的情况,也包括股东内部之间的转让。
1、股权转让为什么要办理工商登记?
有客户问创客菌:我们公司股东内部之间的转股,别的什么都没变,能不能不做“工商变更”呢?
那你不做工商变更,怎么证明你们之前转股了呢?
不是有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吗?这白纸黑字,难道不是法律证据?
但总觉得哪里不对劲,直到看到这个由高法院宣判的案例,终于有了答案。案件本身比较复杂,创客菌把它拆解一下,简单说:
A 公司的有两名股东为甲、乙,各占50%的股份;
早些年,A 公司拖欠 B 公司货款100多万元;
后来,股东甲与股东乙之间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把乙的股份全部转让给甲,两人约定,以后公司不论盈利还是亏损都是甲的了,和乙无关;
甲作为股权受让方,也支付了股权转让款给乙,但二人并未办理股权转让工商登记;
后来,甲把 A 公司给注销了,并没有告诉乙,也没有通知还拖欠人家货款的 B 公司;
由于公司注销的时候,按工商局登记的资料,甲和乙都是股东(因为之前没有做股权变更登记嘛),所以甲就自己做主在清算报告上写上了甲和乙两个人的名字;
B 公司得知 A 公司要注销的消息,为了追回欠款,将 A 公司及甲、乙两人告上了法庭;
现在看来,甲肯定是有责任的,那乙要承担责任吗?
该案件经多级法院审理,后由高法院裁决:A 公司及其股东甲、乙三者共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看到这里,不少吃瓜群众就惊了!
股权转让,请务必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否则以后摊上官司,被判索赔也别哭!
根据公**的相关规定,股东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股权已经转让,但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原股东,不得以其已丧失股东资格为由,对抗债权人,拒绝承担责任。
2、股权转让如何办理工商登记?
首先,各地工商局变更股权备案的流程不一,此处就以深圳为例,创客菌跟各位说说其中的过程,您就知道为啥办理个股权转让,代理机构要收你上千的服务费了。
正常的步骤是先在网上预约,然后再现场交资料,一般情况下并不需要全体股东及法定代表人到场。
预约呢,有一个排号的问题;而交资料呢,又有一个审查的问题。要知道,办理任何工商变更登记,不是你拿着和营业执照到服务厅排队就能办好的。
而且准备资料可没那么简单,信不信你随随便便签个股权转让协议,人家就是审核不通过!
举例来说, 股东内部转让的,转让双方签署即可 ;向原股东以外的人转让的,需要全体股东签名;如果没办法全体股东签名的话,那就麻烦了:需要“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及公司出具的确认其他股东已接到该通知的承诺书;如果其他股东有的同意,有的不同意的话,就更麻烦,还要“过半股东同意转让的证明文件”、“不同意转让且不购买的视为该股东同意转让证明文件”…(此处省略一万字)
并且,资料交上去也不见得就能通过,近工商部门严格进行实质审查的抽查工作,如果被抽查到,申请则会驳回,还要求法定代表人及全体股东(包括新股东和原股东)到工商局协助了解情况(现场签字、提供租赁合同等)。
1、公司不论出现什么变更事项,变地址、变经营范围等等,都要到工商局进行备案登记,更不要说变更股权这么大的事儿了!
2、像是变更营业执照照面信息,只需要去工商局备案即可,税务局那边会自动同步的。而若是变更股权,税务局并不会自动同步,所以要再去税务局进行股权变更备案。如果没有变,小心专管员找你哦~
3、虽然现在转让股权没有强制要求到公证处进行公证,但建议做公证,因为这份公证文件将是今后任何责任归属问题的好证明。至于工商登记信息,万一来个“信息不实、冒名登记”,很可能法院判决的结果就又不一样了。
4、每个地方对于股权转让的审核都很严格,而严格的点不同,比如深圳很怕你在没有经过人家股东的同意就把人家股权转走了,所以工商部门强调实质审查,并对“股权转让协议”有诸多要求;再比如有些城市,对股权转让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查得非常严,没有“完税证明”就不办理工商变更。
5、不论是直接转让公司,还是股东内部之间转股,股权转让都是非常重要的一件事,因为股权不仅代表着投资和收益,也代表着责任和义务,所以在“转股”这件事上,马虎不得!
公司住所变更:
公司变更住所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新住所使用证明。
依据变更应当提交的材料及注意事项:
1、公**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件复印件;
应标明*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地方或者其授权的本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定代表人签署);
5、变更后住所的使用证明;
自有房产提交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有关房屋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属城镇房屋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竣工验收证明、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规定的相关证明。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使用房产作为住所的,提交《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属城镇房屋的,还应提交《登记附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及所在地居民会(或业主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规定的相关证明。
6、法律、行政法规和决定规定变更住所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7、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注:
1、依照《公**》、《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住所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
2、《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登记附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可以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企业登记网》下载或者到工商行政管理领取。
3、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签署,或者由其*的代表或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4、以上涉及股东签署的,自然人股东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
5、除了工商变更,银行、社保也要进行变更,如果有商标证书、ICP证等资质证书,证书上有列明注册地址的,也需要进行地址变更。
企业名称变更。企业变更名称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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