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工商股权变更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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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描述

企业类型企业服务 服务区域佛山 服务类别工商服务 服务期限1-2周 服务价格1000 服务优势价格优惠透明 服务内容股权变更 服务范围佛山 服务对象中小企业 服务时间工作日
三、个人股权变更办理的注意事项
  在公司股权转让的交易中,公司股权转让方作为纳税的义务人,受让公司股权转让人作为扣缴税务的义务人,需要发行代扣代缴税务税款的义务。
公司股权交易各自方在签订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并且完成公司的股权转让交易之后在公司企业变更股权人股权登记之前,负有缴纳税务义务或者代扣代缴税务义务的股权转让人的一方或者受让公司股权转让人的一方需要到当地税务总机税务缴纳(代扣代缴)申报,并且持有税务部门开具的公司股权转让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证明以及不征税证明,到当地工商部门进行公司股权变更登记手续的办理。
九江工商股权变更费用
三、股权转让的前提条件
  1、公司应当依法成立。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必须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颁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才依法取得法人资格。公司是股东的家园,股东股权依赖于公司而存在。没有公司,无从谈起股权,更无从谈起股权转让。因此,如果公司没有登记注册,未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出资者就不具有股东资格,当然也不具备股权转让的法定条件:由此可见,只有依法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才具备法定股权转让的条件。
2、出让人依法取得股东资格。公司股东基于社员资格而享有的股权,包括各种具有财产性质的请求权和共同管理公司的。作为股东必须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才能获得股东资格。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公司时,出资人或发起人填写的《开业登记申请表》和《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中,都有股东的登记和变更登记记载。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将发起人记载于公司的股东名册。出资证明和股东名册是公司对出资人或发起人认定为公司股东的法律凭证。如果没有获得出资证明书或者没有记载于股东名册,则很难认定为该公司的股东。没有股东资格,也就尤从淡起股权转让。
3、取得股权程序合法。出让人取得股权的程序应当合法,对可能因为违反法定程序而取得的股权负责比如出让人是通过欺诈、胁迫等非法手段取得的或者取得股权时侵犯了他人的**权。上述情形均可能导致股权取得无效股权取得无效的情况下,转让股权就会出现障碍。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公司债权转股权变更的办理流程的全部内容。总的来说,公司债权转股权变更的办理流程还是比较简单的*办理,这一点我们要清楚。欢迎咨询华中会计的相关财务,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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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报股权变更的具体资料
  1、公**定代表人签署、公司盖章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3、新、老股东会决议(各一)(老股东会决议由全体老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盖章);
4、股权转让协议书(转让双方签署,自然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盖章);
5、股权向公司股东以外转让的,应提交新股东会(股权转让后的股东)决议(全体新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盖章);
6、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章程。修正案须写明修改后完整内容;公**定代表人签字;
7、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8、《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盖章);
9、如组织机构有变动,视情况提交《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情况表》《公**定代表人登记表》;
10、视受让方资格的不同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11、视出让方资格的不同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12、涉及有公**定代表人变更的还要由公**定代表人登记表及相关材料(股东选举董事、法定代表人决议等);
13、原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IC卡。
虽然股权变更流程在法律上是做出了严格的规定,但是重要的是需要变更人的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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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转让股份的条件是什么
  1、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条件
  我国《公**》规定,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股权或者部分股权,即我国法律不禁止股东之间转让股权,也不需股东会表决通过。但是,我国法律和国家有关政策从其它方面又对股东之间转让股权作出限制:根据我国的产业政策,像国有股必须控股或相对控股的交通、通信、大中型航运、能源工业、重要原材料、城市公用事业、外经贸等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转让股权不能使国有股丧失必须控股或相对控股地位,如果根据公司的情况确需非国有股控股,必须报国家有关部门审批方可。
2、向股东以外的*三人转让股权的条件
  向股东以外的*三人转让股权会直接引起股东结构的变化,增加新股东,对此,我国《公**》明确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股权时,必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购买该转让的股权,如果不购买转让的股权,视为同意转让。这里有两个问题:
,涉及到股东表决权问题,对“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如何理解,一种理解认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原则上海股权一份,不论股权多寡,就有一表决权;另一种理解认为,股东以其股权比例行使表决权,即一般采取资本多数决议制。
对此,*二种理解妥当一些,因为我国《公**》规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股权比例行使表决权。”当然,我国法律也授权股东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可以在公司章程中规定股东行使表决权的方式和计算表决权的方法,这样更有利于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防止大股东利用其优势地位侵害小股东的权益。
*二,我国《公**》的规定使股东可以强制转让其股权,因为其他股东要么同意这一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要么自己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但不能否决该股东的转让其股权的申请。
3、保护股东的**受让权(**购买权)
  《公**》规定,“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股权有**购买权。”这里的同等条件是股东相对股东以外的人而言,法律之所以这样规定,主要是防止低价向*三人转让股权,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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